6月21日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永忠带领检查组就《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
检查组先后来到迎宾大道、得胜菜场、普济路、粮道街等地,重点检查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,环境卫生设施建设、运行、管理、执法监督等情况。
座谈会上,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关于《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,并给予肯定。认为县政府认真贯彻实施《条例》、市容市貌不断改善,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所进一步提升,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
检查组希望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对《条例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,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防治,统筹推行精细化、长效化管理;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市民素养,提升管理执法能力;强化保障、考评、督察,更好地推动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,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质效,改善城市人居环境,推动城市形象整体提升,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菊花、何耀清、汪克俭,副县长唐宁等参加执法检查活动。
编辑 | 殷雲
编审 | 陶海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