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曹庙司法所: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

03-21 17:01   县司法局   熊忠宝 莫玲琴

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,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,2月28日上午,马曹庙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。

活动中,工作人员结合生活中的案例,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主要的法律条文,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应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,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新公民,坚决杜绝重新违法犯罪。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以下三项要求:一是严格遵守请假外出审批制度。不得擅离居住地,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。二是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,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,严禁酒后驾车、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。三是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。保证按时进行电话汇报,对个人情况、身体状况及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,做到通讯定位畅通,手机24小时开机并随身携带,不得出现关机、人机分离等情形。

此次活动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,社区矫正对象表示要积极进行矫正改造,踏踏实实做人。